要闻:辽宁:拟由沈阳农商银行及30家农信联社组建辽宁省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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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选择在新一轮农信改革中组建省农商银行。继浙江、河南之后,又一省宣布组建省农商银行。

据11月26日《辽宁日报》发布的《组建辽宁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下称《公告》),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农商银行”)与省内30家农信联社组建辽宁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监管部门核准名称为准,简称“辽宁省农商银行”),同意成立并授权辽宁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专职专责推进组建辽宁省农商银行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开展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处置净资产等工作,以及办理辽宁省农商银行组建相关的其他事项。

30家农信联社包括:北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镇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本溪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昌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朝阳市双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朝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调兵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抚顺市顺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黑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喀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康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沈阳市辽中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凌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凌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朝阳市龙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盘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沈阳市苏家屯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绥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台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铁岭市清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铁岭市银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铁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彰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抚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目前,沈阳农商银行已与30家农信联社分别完成内部公司治理程序,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并形成决议,现对外公告,公告期60天,自2022年11月26日起至2023年1月24日止。

《公告》显示,沈阳农商银行原股东股份、30家农信联社原社员股金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等原则处置。沈阳农商银行及30家农信联社所有债权和债务由组建后的辽宁省农商银行承接。沈阳农商银行及30家农信联社自清产核资基准日至辽宁省农商银行开业期间(即2022年9月30日至开业日)的经营损益,由成立后的辽宁省农商银行全体股东共同享有和承担。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称辽宁省联社)官网简介显示,辽宁省联社内设20个部门、6个区域审计中心、12个市级联络服务处,下辖沈阳、大连2家市级农商行、28家县级农商行、30家县级信用社。

这也意味着,随着沈阳农商银行和上述30家县级信用社组建省级农商行后,辽宁省农信社改制成农商行的任务也将完成。

经营数据方面,截至2021年末,辽宁省联社各项存款突破7000亿,贷款当年新增累放460亿,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普惠小微贷款41195户,余额559.1亿元,涉农贷款总量、增量位居全省第一。

省联社改革或成为这一轮农信改革的重点。此前,据《河南日报》11月23日刊发的报道《改革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新质效》:目前,河南省农信社改革方案已获得银保监会批复,将通过组建河南农商联合银行,自上而下理顺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推进系统重塑,提升全省农信社体系健康度,充分发挥其地方金融“压舱石”的作用。

而今年4月14日,浙江银保监局的批复显示,同意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根据批复,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开业之日,原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自行终止,债权债务由该行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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