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资料图】

各缴存单位及缴存人: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22〕31号)和《遵义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细则》(遵住委字〔2022〕3号),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如下。

一、最低缴存基数及执行时间

自2023年2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1890元,最低月缴存额调整为190元(其中,单位每月95元,个人每月95元)。

二、其他事项

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1790元)执行至2023年1月31日止。

特此通知。    

2023年1月6日

来源:遵义市人民政府网

关键词: 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