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热文:不得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马栏山视频文创园出台土地1.5级开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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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记者获悉《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土地1.5级开发项目用地、规划、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于日前印发。

《办法》所称土地1.5级开发是指,为长远发展留弹性、为战略发展留机遇、为转型升级留契机、为优化功能留空间的战略留白,用好用活园区土地,解决远景规划与近期开发诉求的矛盾,将基础设施完备、潜在价值较高的地块,租赁给承租人进行过渡性开发利用,待租赁期满后按约定收回土地,并按远景规划实施。

简单来说,这种开发模式是政府在一级开发和二级开发之间,以租赁的形式盘活已储备但需要预留的发展用地。

《办法》明确了土地1.5级开发项目准入的条件。项目不得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不得影响所在地区近期建设规划的实施;应符合园区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提供高品质服务和优质环境、加快高端产业与高层次人才集聚和相关配套服务的项目。租赁的土地必须是手续完善的国有建设用地;权属清晰合法、面积准确、无争议;涉及违法用地的,已依法作出处理。

同时,地块不得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用地性质应符合规划要求,项目容积率不得超过1.5,且原则上不得建设高层建筑。为降低对土地二次开发的影响,控制拆迁成本,建筑形式鼓励采用模块化、装配式等建筑模式,原则上不得修建地下室。土地租赁期限一般为5-15年,最长不得超过20年。

办理程序方面,《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审定批复同意准入的土地1.5级开发项目,允许通过土地租赁形式供应土地,参照一般建设项目的流程办理报建许可手续。土地1.5级开发项目参照市级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办理。各职能部门在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时,一律采取“并联审批、快审快办、限时办结”的办法,提高速度,压缩时间,支持项目加快前期工作的办理。

此外,国有土地租赁,根据规划条件确定的土地使用性质,采用不同的方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科研用地可依法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工业等经营性用地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租赁。

潇湘晨报记者罗雅琪

关键词: 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