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焦点!深圳可售人才房申购条件放宽,单身年龄限制降至3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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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 孙肃博2月28日,《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人才安居有限公司关于面向人才配售深铁熙府、安居同乐馨苑项目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南山区政府在线网站(以下简称政府网站)发布。
据悉,认购本批次住房,按照申请家庭资格条件分为第一队列和第二队列。
其中第一梯队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需具有深圳市户籍(申请人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本市户籍条件限制),申请人需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纳3年以上;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5周岁。
第二队列申请人需具有深圳市户籍,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本市户籍限制,未具有深圳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在深圳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但在深圳市退休的除外;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0周岁。
此外,申请家庭在认购截止日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者属于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或者属于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含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或者奖励补贴政策;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认购截止日前5年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判定时点为本通告发布之日)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深圳市住房保障。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具有本市户籍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深圳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