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樊芸:建议调整理财T+1,增加市场流动性
今年全国“两会”,连任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上海富申评估咨询集团董事长樊芸,围绕理财T+1申赎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提出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樊芸
经济复苏的背景下
(资料图)
“T+1申赎规则影响交易效率”
樊芸介绍,2021年6月,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提出整改要求,并设定了截至2022年末的过渡期。现金管理产品新规明确,银行、理财公司对单个投资者在单个销售渠道持有的单只产品单个自然日的赎回金额设定不高于1万元的上限。当日认购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份额应当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该产品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该产品的分配权益,即实行理财T+1申赎规则。
从银行的角度而言,申赎规则调整可以避免大量申赎造成的流动性风险。有业内人士曾表示,申赎规则调整还给投资经理更多的操作空间,避免为了应对当日赎回,导致过多现金流存在账户上。
“《通知》实施后,对于投资者来说最大影响就是各商业银行等机构发行的现金类理财产品申赎改为T+1确认,这就给投资者和投资市场带来了问题。”樊芸说,投资者购买现金类理财产品看重的就是随买随取,灵活方便。T+1申赎令限制了资金流动,投资者原本短时间内可以进行多次交易操作,而现在想要周转资金就必须计算好天数,交易效率受到影响。
她举例,投资者购买现金类理财产品很大程度上是看重高流动性投资带来的便利,而T+1申赎让投资者资金存不及时、取不便利。若遇到各种节假日顺延,资金周转天数就会自然延时,甚至可能9—10天资金都处于无效利用状态,既无法计息也不能中途退出。樊芸表示,这无形加大资金成本,也耽误了投资者其他投资机会。比如,企业经评审发现投资的项目存在风险,就会暂停项目,待确认安全后再去投资,用闲置的资金去购买现金类理财产品,但在T+1申赎限制下资金出入时间不稳定,企业很可能无法按时从现金类理财产品中取出资金,从而错失新的投资机会。
樊芸指出,《通知》对现金类理财产品的严格管控初衷,是为了防范金融风险,但疫情好转以来,国家经济的恢复是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所以必须要加快金融市场资源的流动。
建议调整现金类理财产品T+1赎回确认
制定到账规则与计息规则
为此,樊芸建议取消现金类理财产品T+1赎回确认。她表示,在未实行T+1的时候,银行为了能够快速赎回资金采用了垫资模式,监管是为了防范可能出现的赎回挤兑造成金融风险。但其实,投资者和企业的钱还在自己的账户上,之前不过是从自己的基本账户到了理财账户,赎回时又回到了自己的基本账户上。她建议,监管从产品的框架设计入手,优化理财产品的资金流转模式,满足市场对高流动性投资的需求,提升市场活力,增强企业投资机会。
同时,樊芸建议制定到账规则与计息规则。例如明确在工作日17:00前将资金打入投资者账户,如有延时返还资金的情况,则应当向投资者支付相应的利息,避免模糊规定。数字经济时代,尤其是要发挥大数据的作用,更新软件系统,适应投资者需求。如此,晚上零点前到账的资金,都可以计算当日的利息,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她还建议,商业银行和财富管理公司应当充分尊重客户,给企业和投资者更多选择权和决定权,根据产品的业务性质和风险特征,进一步创新现金管理产品,提升自身对业务和项目的管理能力,增强风险管理水平,确保产品管理规模与自身的人员储备、投研和客户服务能力、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相匹配,从而更好地服务市场,服务投资者。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吴阳 北京报道
责编 邓旆光 编辑 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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