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资讯:16-17世纪英国政府济贫政策局限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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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世纪前后的英国,进入由封建社会和农业经济向资本主义社会和城市工商业经济过渡的资本原始积累时期。新兴政府的地位日益重要。伴随着宗教改革,圈地运动等事件的开始,尤其是圈地运动瓦解了自然经济,导致农民走向城市,并分化为产业工人和城市中的无家可归者,进而产生出了大量需要救助的城市贫民。

一时间,社会上的贫民激增,加之灾荒、时疫等社会因素不断,迫使英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济贫政策。并在一个多世纪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完善,为世界第一个福利国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然而,由于先前没有经验,再加上贫困阶层的构成复杂等因素,导致英国出台的济贫政策在受众群体、实际操作、以及后续问题等方面存有许多局限性。


(相关资料图)

英国济贫政策出台的社会背景

16世纪中期,英国社会发生了剧烈变革,随之引起了各方面爆发革命,影响最为严重的要数价格革命了,而价格革命又进而带动了圈地运动的发展,随之而来的后果就是产生破产农民,贫困人口激增。而手工业的发展水平又无法吸收因丧失土地、破产者等产生的大量剩余劳动力,由此造成了破产的贫民和失业的工人遍布大街小巷的现象。

而受物价飞涨、圈地运动盛行、连年对外战争不断和退役军人产生大量待业者等因素影响,英国社会的贫困问题日益加剧并呈复杂化趋势发展。慢慢地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卫生和安全秩序。英国的贫困现象已经由慈善性问题演变为社会治安性的大问题。

与此并行的是,英国的人口数量和人口结构也在16至17世纪发生了变化。由此前的人口减少转为人口急速增多;人口结构上青年人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适龄的劳动人口也在增多,而工作岗位却在日益减少,加剧了贫困程度。

除此之外,英国社会贫民的来源也呈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各行各业都有贫困人口,失业的人遍布每个地区,构成贫困人口的社会阶层不同。这也给英国的济贫政策带来了许多困难。

政府的济贫政策

1.立法

首先,英国政府颁布了《济贫法》,给贫困人口在法律上以保障,从而可以直接用于救助下层百姓。

《济贫法》规定了处理贫民问题的几种主要形式:镇压流民、区别救济、强制劳动与职业教育和征收济贫税等措施。这些措施主要有惩处流民、稳定社会秩序等特点,然而对于无劳动能力的贫民没有实际救助能力。在此之后,颁布的法令才采用了惩罚与救助相结合的方式,使得救助的效率大大提高。

除此之外《济贫法》还明确规定了维护平民利益的条文,使得济贫措施更加科学。救助对象具体化,济贫方式规范化,济贫资金固定化。并且颁布了许多间接维护贫民的敕令,管控物价,实行工资管制的办法,使物价与人员收入相一致,从而保护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然而,这种立法的济贫方式也存在着不少弊端。首先,法律规定太过严苛,许多时候非但没有达到极品效果,反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动乱。其次是有些规定不合理,如征收济贫税等规定,使得措施实施起来阻力不断,无法科学系统性的实施济贫。而且不断增加的额度加重了人民的生活负担,由此引发了许多经济问题以及社会不满。

2.设计济贫机构

英国政府为维护和稳定王朝统治的根基,解决社会贫困问题,救济模式愈加规范。分为两种形式:院内救济和院外救济。院外救济的覆盖范围更为广泛,救济的对象也来自各行各业。院外救济通过每周每月发放物品和救济金等方式对贫民进行救助,主要的受众群体为老人和无儿无女无人赡养的人。

而院内救济就是在《济贫法》的基础上设立济贫机构,主要包括救济院、感化院和养老院等。各救济机构的地域不同,职能也不同,如此可以更加规范合理的将贫困对象分类救济,使得救济措施更加科学,受众更加广泛。

济贫政策实施的困难

虽然英国政府制定和颁布了许多用于济贫的法律法规,同时设立了济贫机构,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却仍旧遇到了不少的困难。

首先,由于在实际济贫过程中,各地救济金额因其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存在差异而有所区别,进而导致各地区政府对于发放的救济金执行标准不统一,使得济贫工作无法科学系统的得到有效管理,大大降低了济贫工作的实际效率。

其次,各地区教会财力不均,中央与地方的管制程度,政策下达的有效性值得怀疑。区别对待的救济理念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不是很严格,对无劳动力的老弱病残儿童和健全流民三类人群,在实施救助的过程中存在着执行官随意化的乱象,导致中央政府制定的法令与地方政府实际执行起来严重脱节。

此外,地方执行者存在失职与腐败现象。监督部门的要求只能体现在法令条文中而无法得到很好的执行,在实践中也没有对资金的运用进行监管,对于惩罚措施同样没有明确的要求,官员腐败问题严重,官商勾结现象层出不穷。

造成政策局限性的原因

由于英国政府错误地估计了流民的规模和对于社会的危害性,过重的看待了对贫困问对社会的威胁,导致政府做出的反应过激。错误的将犯罪情况严重化和扩大化,并持续了很长时间。正是因为有了政府的推波助澜的因素,才使得流民真正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由此造成了群众的恐慌,给政府增加了许多压力。

除政府评估失误外,对于贫困人口的调查定位也带有不确定性。英国政府对于贫困的定位前后不一致导致调查报告严重与事情不符,无法意识到贫困人口不只一个阶层,进而没有适当调整济贫举措,造成了大量资金的白白浪费。

16至17世纪英国复杂的社会环境,也为济贫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16世纪以来,伴随着经济转型和贫困问题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英国发生了很多次农民暴动和骚乱,加之战争、疫病、宗教改革,和英国制定的征税政策等因素严重影响了英国救济政策的实行。

与此同时,此起彼伏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和英国物资储备严重缺乏也导致英国社会矛盾重重。物资不足,人们的基本生活无法得到保障,以至于英国内战的主要影响就是急需建立一种有效的济贫政策。

而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在解放民众思想的同时加重了人们对于物质生活的要求。需求更大了,而物资却越来越匮乏,最终导致人们对政府的能力产生怀疑,不再信任政府,从而加剧了犯罪违法现象的发生,给济贫工作带来了困难。

结语

16至17世纪的英国,正处于传统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关键转型期,王权统治下的政府所制定的济贫政策,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王朝的统治根基,

因此,其背后带有一定的政治目的与利益关系。同时也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政府在进行济贫工作时的手脚。

这就导致政府制定的许多政策要符合统治者的利益和惩治意念,而非符合为了帮助平民的善心,许多的法令和举措只是当下社会秩序混乱的较为稳妥的权宜之计,而无法长远地存在和实行。造成了英国政府行政权的短板。

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使英国早期的济贫政策带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王朝和政府在济贫工作过程中各项工作都在不断完善和改进,逐步趋于合理。这也使得英国的济贫政策在不断摸索中从惩罚施压性救济到理性自然性救济的转变,而其所制定的一系列的公共福利或民间济贫措施,体现了人道主义、人人平等的原则。

而在济贫过程中所制定的政策和一些设立的机构,在此后仍旧发挥出重大作用,如公共福利政策等减轻了人民的负担,提高了民众的获得感,维护了政府的统治,并为其他国家树立了典范,体现了英国社会转型时代下的资本主义逐步占据主导,迎合了资产阶级对政府和社会的理念,符合社会潮流的发展,至今仍发挥着重要作用。

同时,在济贫工作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政府的一系列问题,也在此后,通过立法和行政职能的不断改进而得到完善。并使政府行政权从王室家政中脱离出来,使英国政府在此后多个世纪的统治中中基本保持稳步发展,这其中的经验与教训,对于以国家为主导的济贫体系的建立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为后世政府的济贫工作提供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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