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继续拆迁征地!本次涉及......

今年以来

泰州多地发布土地征收通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月份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布

随后姜堰政府也发出通告

紧接着新公告又悄然公示

而就在刚刚

泰州这里又又又传来了新消息!

高新区(高港区)人民政府征地公告

(泰高征安补告〔2023〕5号)

征地公告

三、公告期限

本次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4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结束后,高港区人民政府将于2023年4月14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高港区人民政府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泰州医药高新区分局反馈。(联系人:杨松柏;电话:0523-89690205)

特此公告。

附图:口泰路扩建(鸭子河桥-健康大道)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图文来源:泰州高新区(高港区)人民政府

综合编辑:泰州百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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