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报:5月1日实施,土地承包新规来了,5点要注意,家里有地要了解!

为了更好的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以及更好的保障农村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继《农村土地承包法》之后,新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 2023年第1号)》于2023年1月29日经农业农村部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5月1日开始实施。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其实很多农民朋友虽然对农村土地承包权格外的在意,但是对于很多政策性的问题依然不是很了解。例如《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其实早在去年6月份的时候,就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了。只不过又经过了半年的打磨才完成新的《办法》。

而相比原《农村土地承包法》,新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在不少的地方新增加了内容。其中有5条是值得咱们农民朋友注意,特别是现在正面临土地承包第二轮到期的关键节点。而第二轮土地承包将再延长30年,这部《办法》也为地方提供了指导性的意见。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中究竟有哪五点是值得我们需要关注的呢?笔者给农民朋友整理了下,农民朋友注意看,如果觉得有用,可以转发给身边的朋友。

第一、土地承包权由原来的不得擅自收回变成可收回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七条、原《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而在新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中对变成可收回,而且有5条之多。在新法第十四条规定,其中有5种情形将会导致农村承包合同终止。承包户消亡以及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将收回承包合同终止,还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转让或者全部被征收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情形都会导致承包地收回,承包合同终止。

第二、“三权分置”纳入新法

三权分置即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的承包权、土地的经营权。而之前咱们实施的叫“两权分离”,即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为了加快土地流转,盘活土地资源,“三权分置”首次纳入新法。在农村土地使用权和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派生出经营权。而经营权是可以流转的,这大大加大的农村土地的利用率,对于农民是件大好事。一方面不愿意耕种的农户可以将农村土地流转出去,另一方面还有额外的租金拿到手,增加农民收入。彻底放活土地的经营权。

第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制定,加强对农民土地承包权的保护。

为了更好的规范合同管理以及更好的保障农民承包权益,在新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需要统一,具体的示范合同文本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制定。其中在承包合同中必须包括发包方名称、负责人相关信息以及承包方家庭地址等相关信息。除此之外还对承包方需要进行的土地承包义务和责任都做出了细致化的要求。

第四、农村土地承包方案更加的透明化,所有村集体成员都有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承包方案更公平合理。

分过土地的农民朋友都知道,分配土地之前首先要成立土地分配小组,再整出承包方案。为了更好的公平合理,在新法中明确规定。所有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可以加入到承包小组选举中来,对承包方案就知情权、监督员和参与权。真正做到公平公正。

第五、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规则更加完善。

农民朋友一直是饱受土地碎片化之苦的,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明确指出,要总结地方开展“小田变大田”的经验,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解决农村土地碎片化问题。由此可见农村土地碎片化也是致使农民土地撂荒、种地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之一。

为了适应新的时代变化,《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规定。农民可以将手里零碎的土地和村里的邻里相互交换。值得一提的是互换的原则首先必须是统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另外一点就是互换后的承包期限不能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例如第二轮土地承包是2027年到期,那么互换就不能超过2027年。农民朋友明白了吗?

好了,今天的文章就写到这里了,大家对于2023年5月1日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怎么看?特别第一条,你觉得对你有啥影响呢?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可以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大家一起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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