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拟定:2023年农村宅基地,7种情形可收回,农民朋友要了解!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二十三条明确指出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一方面要加快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另一方面还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盘活农村宅基地闲置资源。这份文件恰恰说明了农村宅基地管理越来越严格规范,农村宅基地的价值也越来越高。

所以农民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别一不小心就被村委会给收回了。因此新的《农村宅基地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宅基地并不是申请了就永久归农民所有的。相反如果你违反了《农村宅基地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宅基地也是可以被依法收回的。那究竟在什么条件下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会被收回呢?笔者给农民朋友整理了一下,一共有7条,农民朋友注意看,觉得有用也可以转发身边的农民朋友。


(相关资料图)

第一、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该宅基地的,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地基使用权。

例如村民张三住在村东头,刚好镇上规划要修建一条公路,打通村和镇之间的联系。而村东头张三家的宅基地刚好是公路必经之路,只有通过张三家的宅基地才能进入到村。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三家的宅基地是可以被依法征用的。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相比其他被收回的条件,这一天因为乡镇规划被收回的宅基地是有补偿的。如果张三家的宅基地上面有房屋,房屋和附着物都是会有相应的补偿,而且也可以在重新申请宅基地,异址新建。

第二、不按照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

都知道,宅基地是用来解决农民居住需求的。他不能用于其他建设用途或者农业用途,例如村民张三,将宅基地申请下来之后。不建房却用来建设养殖场,养了50头猪。这就是很典型的改变了宅基地的使用用途。村委会只要将这情况反映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就可以收回张三的宅基地使用权了。

第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宅基地的

这些年国家合村并镇、易地扶贫搬迁以及自然灾害导致的集体迁移的情况并不少见。如果张三所在村庄因为这些原因导致张三的宅基地被放弃使用而导致收回的,虽然宅基地被收回了,但是还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在合村并镇、易地扶贫搬迁以及自然灾害的过程中,村民已经被政府给予安置或者补偿了的,那么就不具备申请宅基地的权利了。

第四、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会被收回。

农村宅基地是用来解决农民居住需要的,并不是用来闲置的。如果村民张三在申请到宅基地之后,长期闲置或者闲置两年以上,宅基地的使用权村集体是有权收回的。

第五、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被拆或者坍塌后,没有被批准重建的,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例如村民张三,在年轻的时候因为出去闯荡,将农村的户口迁移到了城市。但是张三在迁往城市之前在农村是有住宅的,不过住宅因为长期无人居住,导致房屋出现不可逆的损害。如果住进去的话,是严重威胁到人的人身安全的。那么根据规定张三留在农村的住宅,只要是被相关部门鉴定是违法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就会被收回。因为张三已经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了,已经不具备翻建或者重建的资格。

第六、宅基地超面积的,超出部分由集体收回使用权。

农民朋友都知道,宅基地面积的申请是根据“户”内成员的多少来制定的,成员越多申请的宅基地就越大。例如张三一家三口安置规定申请的宅基地是150个平方,但是张三家里有钱,硬是将宅基地建成了300个平方,超过了申请宅基地的一半。那么按照规定,超过部分的宅基地是会被收回的。

不过目前宅基地超面积付费试点,已经在不少的地方开始试行。也就是说宅基地超面积的不在收回或者强制拆除,而是通过付费的方式使用超面积的宅基地。具体的付费标准,由当地自行制定,不过一般超过宅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每平方都是不会超过15块钱的。

第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好了,今天的文章就写到这里了,大家对于中央拟定:2023年农村宅基地,7种情形可收回,还有哪些不理解的吗?大家可以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大家一起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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