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买房,富阳出台新举措!

记者从公积金富阳分中心获悉,区住建局、公积金富阳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富阳支行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购买人通过按揭方式购买富阳区内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可向公积金富阳分中心请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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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是公积金富阳分中心购房提取的优化业务。

目前,购买富阳区内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富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均可申请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

需要注意的条件:

■ 购房人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买卖(转让)合同中约定的首付款,且不超过公积金富阳分中心核定的提取金额。

■ 同时,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仅限于购房合同上的购房人本人,自筹资金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按原购买商品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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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办理详细流程

存量房流程

第一步:购房人与房地产中介公司、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间合同》,合同中体现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相关内容。

第二步:购房人向公积金富阳分中心提出首付支取申请。

第三步:区住建局申请网签备案。购房人和卖房人签订《杭州市富阳区房屋转让合同》和《富阳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

第四步:中介公司持《转让合同》和监管协议向公积金富阳分中心提交拨付公积金申请。

第五步:公积金富阳分中心将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划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

预售(现售)商品房流程

第一步:购房人与房地产签订《认购协议书》。

第二步:向公积金富阳分中心提出支取申请。

第三步:区住建局申请网签备案。

第四步:网签合同信息获取成功。

第五步:公积金富阳分中心将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划入预售资金监管子账户(房地产企业现售资金账户)。

记者 臧一平 通讯员 陈湘妮

编辑 李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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