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5条举措促进平台经济发展,要为平台经济新业态发展留足空间_全球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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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据浙江发布消息,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关于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的通知。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7年,全面构建更具活力的创新体系、多元融合的生态体系、精准高效的服务体系、公平透明的规则体系和高效协同的监管体系,平台经济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发展生态全面优化,网络经营主体数量和平台网络交易额持续稳定增长,平台经济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拓展消费市场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在平台企业竞争力提升和一体推进公平竞争、监管创新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全力打造平台经济现代化治理先行省。

就主要举措来看,《实施意见》涵盖了创新体系、生态体系、服务体系、规则体系、监管体系五大方面,共计25条举措。

《实施意见》指出,支持平台企业科技创新。鼓励平台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平台经济底层技术和“卡脖子”技术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

《实施意见》表示,鼓励平台经济未来场景创新。鼓励平台企业运用区块链、数字孪生、扩展现实等创新技术打造面向未来的多元应用场景。加快构筑元宇宙未来产业新优势,支持多元化主体建设元宇宙综合试验平台,加强元宇宙在多场景中的应用,全方位推进元宇宙产业链条化、规模化、国际化。鼓励平台企业参与数字人民币试点,深化在零售交易、生活缴费、政务服务等场景试点应用。支持平台企业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实施社区、楼宇、园区等区域智能服务改造建设工程,打造智慧商圈、智慧街区和未来社区。

《实施意见》要求,提升平台消费创造能力。深入开展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进一步丰富数字化消费场景。鼓励平台企业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全方位、多场景、沉浸式消费体验。加快信息消费扩大升级,推动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

《实施意见》提到,提升平台企业国际竞争力。支持平台企业实现多元化海外布局,依托境外经贸合作区、境外数字产业园区和海外仓等,培育上下游协同的配套服务生态圈。支持平台企业通过并购或自建方式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提升全球创新资源配置能力。充分发挥“浙企出海+”综合服务平台作用,为平台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商事协调、法律顾问等服务。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加强拟挂牌上市平台企业的合规指导与辅导服务。

《实施意见》指出,建立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规则。本着鼓励创新的原则,分领域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平台经济新业态发展留足空间。对一时看不准的新业态,设置一定的观察期,分类采取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谨慎使用行政处罚等执法措施。

《实施意见》强调,完善平台金融风险管控规则。严格落实平台企业金融业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强化功能监管和综合监管,完善跨界、交叉型金融产品穿透式监管规则。落实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严格规范平台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强化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管理,督促平台企业及其控股、参股金融机构严格落实资本金和杠杆率要求。规范平台企业与银行保险机构的合作方式,严禁平台企业通过售卖、导流等方式违规为区域性金融机构突破经营范围限制。推动多部门协同开展金融营销行为治理,增强业务信息披露全面性和透明度。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普惠共享、降低平台经济参与者经营成本、强化平台经济人才保障、优化平台经济市场准入规则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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