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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

好消息传来!

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


【资料图】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县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加大住房公积金对首套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等合理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提高贷款额度。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对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50%下调至30%;加快贷款发放进度,因疫情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后,不作逾期处理,不收取逾期利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照规定申请缓交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实施时限延至2023年6月30日(含)。(责任单位: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二、对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非住宅)的,县财政按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继续给予全额补助,实施时限延至2023年6月30日(含)。期间完成商品房销(预)售合同网签备案的,享受该财政补助政策,补助金额以实际缴纳契税金额为准。于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凭不动产权证、网签备案单、契税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等资料办理。(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税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本通知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含),由各牵头和责任单位按照此前实施规定和操作流程,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阜南县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

2023年1月31日

来源:阜南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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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