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落户?放在二十年前挺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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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印发《驻马店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到,对来驻就业大学生、新市民在驻购房,享受户口迁移、子女就近入学(含转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城区人口同等政策。而在此前,郑州、佛山、乌兰浩特、武冈等地,已经先后出台类似政策,或专门针对人才的购房落户政策。一些县级城市,也在效仿着出台相关政策。
购房落户,并不陌生,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就在许多城市出现,随着房地产市场放开,购房落户更成为地方推动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手段,很多外地居民或农村居民,为了落户城市,纷纷穷尽所有到城市购房,目的就是为了一个户口。也就是说,二十年前,购房落户的作用是非常大的,效果也是非常好的。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就业的难度不断加大,特别是户口“含金量”存在比较大的差距,户口并没有带来相同的福利待遇,仍然有“二等公民”感觉,加上很多城市为了扩大城市规模,主动降低落户门槛,无论是外地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对户口的感觉也开始慢慢变淡,不再具有城市户口的紧迫感和盼望欲。更何况,房价已经上涨到一般家庭无力承受的程度,如果继续用购房落户来吸引居民购房,恐怕是一厢情愿、很难如愿了。
事实也是,为了一个户口,背上一身债,让全家过得紧紧巴巴,且落户后享受不到与户口相匹配的福利,只是一种感觉而已,那么,花巨资购房、负债购房又有什么意义呢?又为什么要为了一个没有多大实际价值的户口,背着沉重的债务负担前行呢?除非已经适应了城市生活,无法再回到农村,否则,多数居民不会再为了户口而负债购房。
这也意味着,地方政府不要再在户口与购房之间做文章了,除了少数城市之外,多数城市的户口已经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是很难再用户口来吸引外地和农村居民购房的。想购房的,没有户口政策激励也会购,不想购房的,给再多的户口也不会接。户口能不能与购房挂起钩来,关键要看户口的“含金量”。
实际上,一些地方出台购房入户政策,也是走过场、图形式、吸眼球,特别是针对人才的购房落户政策。因为,在城市与人才之间,是人才处于主动地位,不给落户,他们可以到其他城市。如果非要搭上一个购房才能落户,那人才早就飞到其他城市去了。即便是已经在城市落户的人才,也会放弃户口去其他城市。搞购房落户,不仅吸引不到人才,反而会让人才“敬”而远之,到没有这项政策的城市去。
制定政策,一定要考虑周全,不能顾此失彼。购房落户,对农村居民来说,或许还有一丁点吸引力。特别是已经生活在城市,只是没有户口的农村居民,可能会通过购房落户来谋求一个户口。对人才,这种政策是负面影响远大于正面作用,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这样的拍脑袋政策,千万别出,出台了,也要赶快取消。
这就带来一个问题,为什么明明存在严重瑕疵、明明不可为的政策,却能够在一些地方出现呢?从政府到职能部门、法制部门、法律顾问等,都没有对这些政策的出台进行思考与把关吗?都是任由职能部门拍脑袋吗?因为,许多制定政策者,都是从校门到机关门,没有在基层锻炼过,也不了解居民的需求状况,只知道套用其他地方的政策,只会拍脑袋、想当然,继而出台根本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政策。像购房落户这样的政策,已经使用了几十年了,还在当新政自娱自乐,当作刺激房地产市场的“创新”举措,实在有点可笑。特别将这些政策用在人才引进上,就更是只能当作笑柄,当作笑话。
所以,希望制定出台购房落户政策的城市,好好地梳理一下政策,想一想这些政策有没有必要出台,是否存在自相矛盾和漏洞百出的问题,是否会产生负面影响。毕竟,政策也是一种资源,是对企业和居民都能起正向作用的资源。如果被用错了,起反向作用了,那就是对政策的“大不敬”,是在浪费和破坏政策资源,甚至会让政府的公信力、影响力和号召力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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