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快消息!事关商丘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原则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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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关于妥善解决国有土地上集资合作建房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妥善解决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集资合作建房、已购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我局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关于妥善解决国有土地上集资合作建房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按照《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规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现将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2023年2月27日至3月6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意见征集截止日期,共收到意见建议19条,其中10条不涉及不动产登记,具体采纳情况见附件。

附件:《关于妥善解决国有土地上集资合作建房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3月15日

来源:商丘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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