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发布新政,仅有一套自住房方可“商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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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文,调整商转公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自7月10日起,该中心的商转公贷款(含商转公组合贷款)业务仅支持拥有唯一一套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办理。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为准;异地缴存贷款职工住房套数认定,除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外,还须计算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地夫妻双方的自有产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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