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看点:一锤定音!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2种情况土地收回3种办法重分土地

好消息来了,在今年的政府报告中就明确指出了:要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要扎实到位。


(相关资料图)

换句话说,就是再过几年等到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不会重新分配,而是坚持以前的原则继续延长承包期30年。

看到这个消息,估计有些农民心里踏实了。但也有些农民的心里却有点失落了,特别是主张重新分配农村承包土地的农民肯定心里很失望。因为他们的家庭不占有土地或者占有很少,认为不公平。

其实大家也不要太失望,即便是农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但是两种情况下的土地也会被收回,同时没有土地的农民也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分得土地,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为何有人一直主张农村的土地重分?

其实,关于农村承包土地重分在这些年一直有声音,其中有专家学者这样说,也有些农民支持这种说法。

要知道我国的土地承包是始于1978年安徽的小岗村的,当时村里的18位农民签下了“生死状”把村里的土地分包到户,开创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的先河。

这个伟大的创举因为成功了,于是就开始逐渐在国内各地区试点,到了1983年1月,第二个中央1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中,正式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随后土地承包在全国农村展开。

其中在1984年的中央第三个一号文件中,就指出了为了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所以就将土地的承包期明确规定在15年不变。

而在1993年的11月份,中央确定了“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并首次提出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办法。

即之前分配了的承包地,即便是家里的人口增加了,但是承包地面积不变,而家里的人口减少了,但是他家的承包地也不变,也就是说在承包期内,不会因为人口增加了就重新分配承包地,也不会因为人口减少了就收回他之前的承包地。

而有些人主张重新分配承包地,就是因为他们家里人口增加了很多,可是土地依然有限。比如之前家里就是3口人,但是如今已经发展到了十几口人。之前的这一点承包地根本就不够满足一家人的耕种需要。

还有些人想要重新分配土地,要么是之前所承包的土地并不好,比如过于贫瘠,不适合耕种等。这样重新分配了以后,就有可能会分配到更好的、更肥沃的承包地。

虽然现在已经确定了农村承包土地继续延长30年,可也并不是说没有土地的农民就以后也没有土地了,在今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就对此有明确的指示:研究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并且在该文件中还详细的指出了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切实摸清底数,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规范管理,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

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探索建立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有效调节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由此可见对农村承包地延长30年并不是简单的一动不动的,还要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并且确保合法土地权益,然后对其做出相应的调整的前提下,实现农村土地的顺利延包。

换言之,就是对于个别情况还是会有变动的,比如这两种情况下的承包地就会收回,然后再把它们分配给无地或地少农户的。

第一种情况是农村无儿无女的家庭,也就是没有了继承人的家庭。

这类人员在去世了以后,也没有继承人,自然他们的土地是要收回,这样既能避免土地撂荒、浪费,也能让更多的村民分配到承包地。

第二种情况,那就是自愿有偿退出农民的土地。

现在有太多的农民进城了,并且在城里安家了,他们就愿意放弃农村的承包地,对于自愿有偿退出的承包地,也是归还村集体后也能再分配的。目前国家是鼓励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的。

另外就算是延长了承包地30年不再分配,没有承包地的农民还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获得承包地,第一种就是前面所说的这种,分配村里收回来的承包地,比如五保户的土地,或者是自愿有偿退回的承包地。

第二种方式还可以自己去开垦土地。就是去村里把一些荒废的,无人耕种的土地开垦成土地,然后自己就可以种植了。在几十年前这种情况就比较多,当时很多的农民即自己去开垦增加承包地。

第三种情况就是分配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一般每个村里都是有一部分预留的机动地,对于没有土地的村民是可以去申请的,符合条件了就会分配的。

最后小编想说的是哪些反对延包,主张重新分配的人,多数还是没有理解清楚农户经营,农业与农地的本质,土地的退出与流转。清楚了这些概念,也就理解了土地承包继续延长的意义了!

实际上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也是为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因此对于绝大多数的农民来说还是一个好消息,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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