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46.8万元/公顷!涉及塘㙍镇中堂村两个经济合作社土地

3月3日,吴川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吴川市2023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为实施湛江空港经济区起步区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拟征收土地位于广东省吴川市塘㙍镇中堂村湛屋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0.5872公顷(8.808亩)塘㙍镇中堂村中堂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0.3728公顷(5.592亩),均为农用地,不涉及征收耕地。


(相关资料图)

补偿方式和标准

本次拟征收地的补偿费标准为46.8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标准为50.7万元/公顷。

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19)16号)的规定执行。

01

留用地安置

根据(湛府规(2022)5号)的规定,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5%安排留用地,留用地兑现方式为折算成货币补偿给被征地集体,补偿标准为495万元/公顷(33万元/亩)。

02

社会保障费用

根据(粤府办(2021)22号)和(湛府办函(2021)77号)的有关规定,吴川市征地社保费标准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6.5万元/亩)的30%一次性提,资金存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

本次拟征收土地面积14.4亩(不含留用地),需计提费用28.08万元,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征地社保费补贴对象按“先确定到户再确定到人”的方式确认。

来源:吴川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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