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符合条件缴存人每月可按实际房租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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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寇德娜)8月23日,据“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进一步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在苏安居、减轻住房压力,苏州公积金中心持续优化租房提取政策,共提出4条举措,涉及提取限制全方位放宽、租房提取体系变革、办理材料精简以及适用人群全种类覆盖方面。

根据公告,在工作所在地无房且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在个人公积金账户扣除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的一个月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后的可用余额内,每月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实现“应提尽提”。

同时,公告明确,租房后仅需签订一次租房委托提取协议,即可按月自动将房租费用打到绑定的银行卡上,提取期限可以在一年、两年、三年中自由选择。变“一年跑两次”为“最多跑一次”。现在“苏州公积金”App、苏服办、苏易居等政务服务平台均可线上申请,做到“一次都不用跑”。

此外,公告提到,在现有单位缴存职工的基础上,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台港澳籍人员及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均可参加公积金制度,并通过办理租房提取来减轻租金支付压力。

编辑 武新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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