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微资讯!征求意见!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房龄限制拟调整

3月2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资料图】

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作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起草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请于2023年3月2日至3月16日期间,就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具体反馈途径如下:

邮寄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武汉街51号

收件人: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处

邮政编码:116001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首页点击“互动交流”,选择“意见征集”,进行意见或建议反馈。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有关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现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房龄限制调整如下:

贷款期限与抵押房屋房龄之和不得超过50年。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

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政策出台目的

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作用。

关于公积金贷款期限有哪些规定?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公积金贷款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必须是整数年。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贷款期限与抵押房屋房龄之和不超过规定年限。其中房龄指房屋竣工验收日至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年限。

本次贷款期限与抵押房屋房龄之和由原规定不得超过40年调整为不得超过50年,放宽了房龄限制。

信源: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大连

关键词: 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