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市: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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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业务流程,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解决遗产范围难界定、申请资料难核实、审查尺度难把握等现实问题,黑龙江省伊春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了《伊春市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的申请主体、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在继承开始后遗产交付前,有关主体依据法律规定,以维护遗产价值和遗产权利人合法利益为宗旨,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实施管理和清算。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非公证继承登记是为群众办实事推出的一项惠民新政,进一步压缩了申请材料,节省群众的时间和成本,有效降低了登记风险隐患,提高服务效能,推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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