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消息!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再提速 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莱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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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持续开展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优化创新试点工作,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莱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关于开展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在办理业务的群众中取得了非常好的反响。

工作开展期间,市民王先生与父亲和妹妹一同来到莱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继承登记业务。据王先生介绍,父母共同拥有一套房屋,96年母亲去世,生前未立遗嘱,且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因此,由王先生作为遗产管理人对母亲的遗产进行处理分配。在办理继承业务时,王先生根据遗产管理人制度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专门的非公证继承问询室中提交遗产管理人声明书、全体继承人(受遗赠人)名单、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必须资料。为保证继承人意愿真实有效,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在王先生及其父亲妹妹签署提交资料的全程录音录像。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在查验完资料并在15个工作日的公告期满无人异议后,立即将本次继承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出具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引入是不动产登记服务便民化又跨越的一大步,使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工作的便利度、合法性和准确性有了质的提升,为群众节省了大量时间及费用成本,更好地维护了不动产继承人的权益。同时,请广大市民互相告知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展开,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政策的便利。(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董卿 通讯员 李嘉仪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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