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最快可次月生效 多城市推出公积金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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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原来“当年提取公积金按年偿还贷款后,再签订的委托协议次年生效”规定更改为最快可次月生效,缴存职工可在最短时间内利用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

据介绍,目前沈阳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本息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年申请提取,即每年只可提取一次;另外一种是按月委托提取,即提取申请人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协议》,根据委托提取协议约定,按月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偿还商业贷款。


(资料图片)

在此次规则调整前,执行的是“当年提取公积金按年偿还贷款后,再签订的委托协议次年生效”,这意味着缴存职工账户里每月新缴存的公积金,在签订协议当年是不能用的。而在规则调整后,此业务规则变更为“当年已足额提取公积金按年偿还贷款的,签订的委托协议次年生效;当年未足额提取公积金按年偿还贷款的,签订的委托协议次月生效”。也就是说,缴存职工在签订委托按月提取协议后,只要符合当年未足额提取公积金按年偿还贷款的条件,就无需等待到明年1月1日,而是下个月即提取公积金,缴存职工无需个人再垫付偿还贷款,大大减少了等待时间。

泉州调整公积金政策 取消贷款时间间隔、租房提取额度最高至1200元

近日,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再次出台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通知文件。主要包括取消贷款时间间隔、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等。具体如下:

一、取消贷款时间间隔。缴存职工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次月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父母和子女参与委托逐月提取还贷业务的,在解除委托逐月提取还贷手续后,次月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优化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租房职工可不受距上次提取间隔满12个月限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具体提取额度根据距上次租房提取月数计算,保障职工的租房提取需求。

三、提高租房提取额度。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职工每人租房提取额度由每月800元提高至1000元。

四、加大多孩家庭租房支持力度。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职工每人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每月1200元。

五、推行“带押过户”模式办理个人再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积极推行个人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服务模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活二手房市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本次政策调整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湖北十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至60万

5月31日,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购房贷款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经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十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进行调整。

按照新政,自2023年6月1日起,十堰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同时,十堰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职工家庭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在湖北省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最高可贷额度按现有额度(60万元)的1.2倍(72万元)申请,且不超过房屋总价的规定比例。

此外,去年10月28日,十堰住房公积金曾发布关于实施七项惠民政策的通知,对于十堰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缴存职工,在全国范围内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购房的;在全国范围内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偿还住房贷款的;在本市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租赁住房的;在本市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的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支付重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的,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此外,十堰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缴存职工,在湖北省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购买自住住房(家庭二套房以内),可向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十堰市内住房办理抵押登记。在十堰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购买自住住房(家庭二套房以内),可向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南京加大对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购房租房支持力度

5月25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通知提到,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对于无房单身职工,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由1200元提高至1800元。对于无房已婚职工,夫妻缴存双方合计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由2400元提高至3600元。

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时,首套房面积认定标准为:家庭已有一套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不再限定现有首套房面积。

加大对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购房租房支持力度,多子女家庭(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在普通家庭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上浮20%,即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人、120万元/户;对于无房的多子女家庭,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20%。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23年6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贷款政策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责任编辑:李佳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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