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滚动:购买预售商品房,可用公积金付首期!清远还将出台购房新政→

2月起至今年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在清远购买预售商品住房

可以直接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

2月起住房公积金可直接支付首付款

近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开展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业务。

据悉,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是指在政策实施期间,清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清远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时,可申请将本人在清远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首期款,一次性划转至该住房对应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预售款监管账户。

这意味着,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将由“报销制”变为“预付制”,进一步提升购房职工办事便捷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清远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发展,着力为缴存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公积金服务。

延 伸

清远将出台新政推动房地产稳健发展

1月28日,在收听收看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直播后,清远召开高质量发展大会分会场讨论会。记者在“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谈论会上了解到,当前,市住建局正协调人民银行 对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不再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大力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根据以往购房政策,单套商品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为非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所需缴纳的税费比普通住宅要高。

市自然资源局方面也表示,今后清远将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 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污水、电力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按要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升各类基础设施对城市运行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

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清远日报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写:陈荣汉

编辑:肖阳

校对:王韵

编审:田芳

编委:钟志宏

生态清远

2023年1月31日,连州市湟川三峡,孩子们在家人的陪伴下在山水间玩耍。清远日报签约摄影师 罗敏 摄

湟川山峡春早

彭小虹

(清远日报签约诗人)

蓝天碧影翠山间,

岸畔河滩卵石顽。

一对孩童嬉弄水,

清声稚语未曾闲。

关键词: 商品住房 购房新政 住房公积金